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完善教职工人事档案内容,建立健全教职工人事档案,根据《304am永利集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现就做好永利官网2024年度教职工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归档部门
组织部、党校,统战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科学技术处,人文与社会科学处,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审计处,工会,离退休教职工服务中心,各二级党组织,相关单位。
二、归档对象
全校教职工(含在职、离退休、已故人员)的人事档案材料,其中:
1.副科级及以上干部的人事档案材料报送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科;
2.其他教职工的人事档案材料报送档案馆宣教与人事档案室。
三、归档范围
各单位(部门)归档范围参照《304am永利集团教职工人事档案材料归档范围(2024版)》(附件1)。
四、归档时间
1、2023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及2024年1月1日至8月31日形成的人事档案材料,请于2024年9月30日之前向组织部、档案馆移交归档。
2、2024年9月1日之后形成的及2023年1月1日以前应归档但未及时归档的人事档案材料,请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向组织部、档案馆移交归档。
五、归档要求
1.各单位(部门)应高度重视人事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按照《304am永利集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确保档案材料归档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2.档案材料收集归档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要求“谁管理、谁把关、谁负责”,严格落实人事档案归档责任制。
3.请各单位(部门)积极收集人事档案材料,移交档案材料时,请同时提交《304am永利集团教职工人事档案材料移交登记表》(附件2),此表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六、联系方式
1.组织部联系人:王老师,85203793
地址: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科(金盆岭校区原图书馆A馆南栋105室)
2.档案馆联系人:李老师,85203923
地址:档案馆宣教与人事档案室(金盆岭校区原图书馆A馆南栋202室)
附件:
1、《304am永利集团教职工人事档案材料归档范围(2024版)》
2、《304am永利集团教职工人事档案材料移交登记表》
组织部
档案馆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