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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校企联合培养西藏定向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0日 来源: 作者:

关于选拔校企联合培养西藏定向班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 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7〕41 号)以及《关于印发<304am永利集团关于引导和鼓励优秀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暂行办法>的通知》(长理工大学〔2018〕8 号)等文件精神,学校与国家电网西藏电力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一公局”)共同举办国网西藏电力公司下属三个地区(林芝、山南、日喀则)电力公司、中交一公局西藏项目部分别培养一个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定向班、一个土木工程(道路工程方向)专业定向班、一个会计学专业定向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大学毕业后自愿去西藏地区就业的有志学生;

2、2018级理工科学生(含文科专业中的理科生)。

3、报西藏电力定向班的学生计算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龄不超过26周岁。

4、身体健康。

二、选拔规程

1、组织机构:成立由负责招生就业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处、计财处、经济与管理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学院、西藏电力公司、中交一公局负责人组成的校企联合培养西藏定向班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由招就处组织报名、面试具体组织工作。

2、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审核、面试。根据报名学生高考成绩(权重0.3),与面试成绩(权重0.7)加权排序确定联合培养定向生。在招生就业处网站上公示两天无异议者,体检合格后,定向生与学校招就处、联合培养单位订《自愿到国家边远艰苦地区就业协议书》。签定协议书后由教务处办理转专业转班手续。

3、签订协议

学生承诺:毕业后服从西藏电力公司、中交一公局人资部工作安排,并签订《自愿到国家边远艰苦地区就业协议书》,承诺事项具体见《自愿到国家边远艰苦地区就业协议书》。

三、选拔日程

   1、9月12日--14日报名,报名表需学院院长、本人签字后交招生就业处综合办公室(云塘校区二号办公楼B205)。

2、9月15日,资格审核,确定面试名单。

3、9月17日上午,选拔工作领导小组面试并确定定向生名单。

4、9月18日--20日,定向生名单在招生就业处网站公示。

5、9月21日,公示无异议者体验。

6、9月22日,体验合格的学生签订《自愿到国家边远艰苦地区就业协议书》,协议书要求学生本人、诚信担保人学生家长面签。

7、9月23日,签订协议书后,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招生就业处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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