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调动广大研究生积极性,充分发挥优秀研究生典型在学风建设和科学研究方面的引领作用,现学院根据《304am永利集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开展2025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思想过硬。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能主动完成科研任务,符合学校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
3.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守学术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
5.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6.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科研能力突出,科研成果丰富,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2)获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员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等非科研类校级个人荣誉称号两次(含)以上;
(3)创新创业成效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择优推荐。
二、评选程序
1.2024年12月20日前,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版),在线填报申请,打印系统生成的《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研究生)》(或《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研究生)》)经导师签署意见后,以班级为单位,12月20日下午17:00前提交到工一B416。
2.学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定,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确定初步获奖名单,并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研究生院报送相关材料。“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由学院推荐,研究生院汇总后,由相关部门组织评审。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研究生需在2024年12月20日前报送以下材料,纸质件与电子版由班级统一收集汇总,纸质件汇总后报送至工一B416。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1.《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研究生)》(纸质件,一式一份,附符合条件的1-2个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2.“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需报送《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研究生)》(纸质件,一式一份,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评选要求
1.学院根据有关文件和精神,将会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公正、公平、公开地评选出真正优秀的毕业生,宁缺毋滥。
2.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3.毕业生要对本人在校期间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回顾和总结。被评上的“优秀毕业生”要再接再厉,蓬勃向上,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优良学风建设。
附件1:2025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