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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电气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6日 来源: 作者: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资格审查

拟申请答辩的各类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在“科研管理”填写发表小论文(不含预警期刊)等信息后,在“毕业与学位-答辩资格审查申请”中进行学分和开题情况自检

(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1,通过后提交申请并打印《答辩资格审查表》,经导师签字后连同科研成果原件交各班班长处,(注:论文需附上封面以及目录页,录用通知需原件,材料右上角注明“班级-学

号-姓名-中文核心/SCI/EI/普刊/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于3月17日17:00之前提交至工一B304研究生办,博士生还需自行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一办公楼B208)、学位管理科(一办公楼B20

9)审核(一式两份)。

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请于3月11日17:00之前提交《304am永利集团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附件2)及证明材料汇总交至工一B304研究生办。审批通过后,研究生在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答辩资格审查申请”中提交自检,通过后打印《答辩资格审查表》。

二、院校两级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1.院级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研究生按《304am永利集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附件3)要求完成论文后,于3月31日10:00之前由各班班长将电子版(PDF版本)汇总打包提交至邮箱:DQ0501YJS@163.COM(论文命名为“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只能使用下标线“_”),学院根据撰写规范进行论文格式审查,通过后进行复制比检测(注:学历生复制比)。

2.校级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研究生将作者及导师中英文姓名用*号替换,经导师审核同意后(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4,签署《论文审查事项确认书》(附件5),于4月5日17:00之前将签字版《论文审查事项确认书》交各班班长处统一提交至工一B304研究生办,并将学位论文电子版通过管理系统的“论文评阅管理”界面进行“查重盲审评阅论文上传”。

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电子版为PDF格式。电子档命名为:学号_姓名.pdf。学位论文格式、排版应严格遵守《304am永利集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相关规定。

3.检测方式及要求

1).本年度检测将同时从两方面进行:查重率检测和智能生成内容(AIGC)检测。

2).研究生(含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复制比合格标准:博士学位论文复制比<10%,自然科学类硕士学位论文复制比<20%,非学历型单证在职硕士学位论文复制比<30%AIGC检测由学校进行抽查,检测人数占毕业生总人数10%左右。学院在论文查重平台AIGC检测通道单独上传检测,AIGC检测结果显示的智能生成内容比例原则上小于40%

4.AIGC 超限处理办法

若论文AIGC检测结果超过40%,则按照以下处理办法进行:

1).警示与提醒:学院对超出 AIGC 检测标准的学生发出警示,提醒其注意学位论文中智能生成内容比例过高的问题,并要求其自查自纠,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

2).修改与复检:学生在收到警示后,需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降低智能生成内容比例。修改完成后,再次将学位论文提交到邮箱:DQ0501YJS@163.COM(论文命名为“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只能使用下标线“_”),由学院统一在论文查重平台AIGC检测通道进行复检。

三、论文送审

研究生院通过管理系统随机抽取部分学位论文送第三方评审平台进行校级双盲评审,参加盲审的人数占总人数的25%左右,其中应届生占总人数的20%左右。博士生、提前及延期毕业的硕士生、非学历型在职硕士生、以及在职学历型非全日制硕士生全部送审。盲审未通过的学位论文再次送审前须在系统里填写、提交《学位论文修改报告书》。上一次盲审未过者的导师所带学生本次将重点抽审。未被抽中校级盲审的学位论文由学院通过官方平台送审

四、答辩准备

答辩资格条件根据校级抽检结果或学院评阅意见确定,满足该条件的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硕士论文答辩。参加校级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的论文答辩资格以校审结果为依据,未参加校级抽检的论文答辩资格以院审结果为依据。答辩形式分为院级答辩和组内答辩,院级答辩由学院统一安排,组内答辩由所在课题组自行安排。根据论文送审专家评分(以下简称“论文评分”),答辩资格条件分类如下:

1. 2份评分均超过70(含),由课题组组织答辩:

2. 仅1份超70分(含)另一份论文评分在60分至69分之间,由学院组织答辩

3. 2份均低于70分,延期3个月后再走查重、盲审流程

学位论文盲审未通过的学生不能申请答辩。

请毕业生于答辩前在管理系统中的“个人管理-个人信息维护”中做好基本信息的维护,特别是专业名称、身份证号、前置学位等重要信息,确保学位授予信息完整、准确。

通过论文盲审的研究生于5月13日12:00之前在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学生答辩申请”中填写《答辩申请书》,并提醒导师进入管理系统对答辩申请进行审核(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4)。学生打印《答辩申请书》,并从“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中心-学位工作”中下载打印《答辩表决票》、《学位申请材料》(博士生打印《博士学位申请及评定书》),由各答辩组学生代表收齐《答辩表决票》、《答辩安排表》(附件6)、连同《学位论文修改报告书》于5月13日17;00之前交工一B304研究生办审核盖章

各班班长统计好答辩人数后到工一B304研究生办领取:毕业生登记表2份/人,档案袋1个/人。

注:非学历型在职硕士研究生无需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在领取答辩材料前应缴清学费,缴费事宜咨询培养管理科向老师(一办B208,85258346)。

五、组织答辩及学位档案准备

研究生将学位档案材料按顺序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的封面和封底相应栏填写相关信息后根据学院研究生办后续通知交至指定地点。

注:2025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前,向图书馆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无需提交纸质版学位论文。(但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时,学位论文的纸质版也要带上,由图书馆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提交者将纸质版带回。) 2025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无需向校学位办提交纸质版学位论文,但提交的电子版论文中的原创声明和授权声明页必须签字,签字后扫描插入最终版的pdf。博士需提供1本纸质版学位论文定稿,以便校学位办邮寄至国家图书馆进行抽检。

六、答辩后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

答辩后,研究生于5月28日10:00之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通过管理系统的“答辩后复制比检测申请”界面进行“答辩后学位论文上传”。

学院将对学生答辩通过后的终版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学生可至研究生管理系统自行查看检测结果,检测通过的学生方可申请学位。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格式和复制比合格标准参照校级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的相关要求。

七、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通过答辩和答辩后复制比检测合格的毕业生在“毕业与学位-学生学位申请”中提交学位申请(具体操作见附件1)。

八、向校学位办提交学位材料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拟授予学位人员提交以下材料至工一B304研究生办

博士:全套学位档案材料、学位论文定稿(2本)。

学历型硕士:毕业生登记表(2份)、学位申请材料(2份)、学位论文定稿(2本)。

在职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2份),两寸蓝底照片每人2张以及照片电子版(电子照片尺寸为100*140,大小在15k以内,以身份证号命名)。

九、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领取

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领取时间和地址以学院研究生办后续通知为准博士学位证书公示期满三个月后由学位管理科发放。

学院在学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发放证书。

十、学位信息采集

毕业研究生登陆管理系统,在毕业与学位下的“授予数据核对”界面核对和完善本人学位信息,学院认真审核并提交毕业研究生的学位信息,并从系统中打印相应的《基本数据表》进行归档。


答辩进度总体安排表

序号

具体事项

时间要求

1

答辩资格审查

3月17日17:00之前

2

院校两级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

4月5日17:00之前

3

学位论文送审

412

4

答辩准备

5月13日12:00之前

5

组织答辩及学位档案准备

515-528

6

答辩后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

5月28日10:00之前

7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61-66

8

向学位管理科提交学位材料

610日之前

9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0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发放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1

学位信息采集

71日前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5年3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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