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08-11-11校属各单位:
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和长沙市、区、县消防部门“119消防宣传日”活动部署,为加强永利官网的消防宣传教育,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师生员工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现就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08年11月8日至12月8日。
二、活动主题:“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平安”。
三、活动组织:成立学校“消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校党委副书记李明任组长,成员由保卫处、党政办、宣传部、学工部、校团委、研究生部、城南学院、后勤处、后勤集团公司负责人、各学院总支副书记组成。
四、活动内容:
(一)、悬挂消防标语横幅,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活动时间:11月8日至13日
工作任务:制作消防宣传标语横幅(金盆岭6条、云塘校区3条、侯家塘家属区1条、黄土岭家属区1条),悬挂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醒目位置;在各校区学生宿舍楼栋制作消防宣传栏,设立可视窗,为学校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营造声势和氛围。
组织单位:宣传部、学工部、保卫处负责。
(二)、组织消防知识讲课,提高师生消防意识
活动时间:11月10日至12月8日。
工作任务:各学院重点抓好新生的消防安全教育,组织上一堂消防安全知识课,确保新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到位;各单位要组织教职员工上一堂消防安全知识课,掌握所在场所或单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的预防,如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等。
组织单位:各单位负责安排时间并组织实施,保卫处负责联系讲课人员。
(三)、制作消防图片展板,校区轮换摆放展览
活动时间:11月9至20日
工作任务:制作消防知识图片展板16块,天心区交警大队提供交通安全知识展板8块,分别在各校区学生宿舍区、教职工家属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巡回摆放展览。
组织单位:保卫处负责。
(四)、开展消防知识竞赛,组织学生做题答卷
活动时间:11月15日至20日
工作任务:各学院负责组织200名学生参加消防知识竞赛答题,试卷由消防与交通安全管理科提供,各学院按时领取试题,组织答卷,并交消防与交通安全管理科阅卷,设立集体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单位一、二、三等奖。奖励分别为500元;300元;200元。
组织单位:各学院、学工部、保卫处负责。
(五)、设立咨询服务台,开展主题签名活动
活动时间:11月9日至30日
工作任务:分别在云塘、金盆岭两校区人员密集的室外场所,设立消防、交通安全知识咨询服务台,开展消防、交通安全知识咨询服务;并制作“关注安全,珍爱生命,共享平安”主题横幅,开展师生签名活动,同时,免费发放消防、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组织单位:保卫处负责,学工部协助,天心区消防、交警大队出动警员现场开展咨询服务工作。
(六)、制作防火安全警示,提醒师生注意防火
活动时间:11月8日至30日
工作任务:印制内容为“用气做到人走气关、用电做到人离电断、用火做到人去火灭,用油做到安全可靠,学生宿舍禁止使用电热器具”的防火安全警示2000份,并张贴于各校区家属宿舍楼栋单元和学生宿舍楼道,提醒师生员工及家属注意防火工作。
组织单位:保卫处负责。
(七)、组织部分学生参观,开展警民联系活动
活动时间:11月15日至12月8日
工作任务:组织城南学院新生参观金盆岭消防站,分批组织(每批100名左右学生)新生步行到金盆岭消防站,观看消防站的展室、消防装备、器材,消防训练表演和灭火演练等,接受消防站的开放式教育。
组织单位:城南学院、保卫处负责。
(八)、认真开展消防检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活动时间:11月8日至12月8日
工作任务:各学院要组织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是制止和收缴学生中违规使用电热器具的问题;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消防自查自改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保卫处组织重点检查,指导、督促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开展校园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的检查整治行动,并将有关情况在校园网上通报。
组织单位:各单位、保卫处负责。
六、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按学校“消防宣传月”活动的安排,加强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方案,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
(二)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学校媒体资源,认真做好消防宣传活动的报道工作;宣传、保卫部门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指导,并收集、整理活动中的典型事例,及时做好报道工作。
(三)各单位要对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2月8日前交保卫处进行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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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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